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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

作者:产科      发布时间:2018-12-30      访问量:3259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空间


婴儿出生后,分娩中心助产士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登记表中婴儿出生信息办完出院手续(农合的除外)

产科病区护士值班室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父母信息核对登记表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后打印签发(一经打印无法更换与修改)。

1产妇必须使用本入的身证上的名字,如果写的名字与身份证不符需要提变当地出所证明才可办理。

2必须携带夫妻双方的身证原件与复印件,如原件丢失,请拿临时身份证,、婚证和户口本原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婴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证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

4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
5.办理地点:巴彦淖尔市医院产科四楼护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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