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热线 021-52715221

坐诊时间 08:00-20:00

医院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 区乌兰布和路与曙光街交会 处(可乘坐7路车、2路车到 巴彦淖尔市医院下车)

作者: 访问量:0   发布时间: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医院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党支部并各科室:

    现将《巴彦淖尔市医院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医院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巴彦淖尔市医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巴彦淖尔市医院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和市卫计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巴彦淖尔市卫生计生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巴卫计党组发〔2017〕20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巴彦淖尔市医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一)人员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常务副组长:纪检书记

    副组长:各副院长   总会计师

    成  员: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纪检监察室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集中整治活动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主  任:纪检书记

    成  员: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及市卫计委关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有关要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查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患者“红包”、回扣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转变行业作风,着力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切实纠正和解决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对象。重点整治在医疗工作及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科室及个人。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在医院项目建设、基建维修,医疗设备、器械、耗材采购,计算机软硬件、耗材采购,检验试剂、超声显影剂采购、使用,骨科高值耗材采购、使用,药品采购、使用,开单提成、违规统方等收受“红包”、回扣、提成,违规收费、套取、骗取医保资金等方面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冷、硬、顶、推、拖”等不作为、慢作为、缓作为现象。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到2017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1.召开动员会。及时召开全院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及市卫计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会议及市纪委《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巴彦淖尔市医院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7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2.层层动员宣传,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层层动员宣传,在召开动员会议后,全院各科室要利用专题会、科务会、交接班会等再次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及广大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院内OA系统、微信、短信、蓝信等形式在全院干部职工中广泛宣传相关内容,营造浓厚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集中整治工作中来。医院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8780012  8415010

    (二)全面开展自查与督查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全面自查与督查工作。

    1.全面自查自纠

    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自2017年1月开始,至7月20日前完成。各科室要严格按照集中整治自查工作要求,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时限,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2.督查与问责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深入科室、一线,通过实地查看,走访患者、群众、职工等形式,结合医院岗位廉洁风险点,对各科室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调查与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但没有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的科室与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规范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规则,从源头上加强廉洁风险防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各岗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医院2017年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医党字〔2017〕22号)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整治相关工作。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医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科室评先、个人评优和绩效考核挂钩。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

    各科室、各岗位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的自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分析、整改,并将活动进展情况每月底向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报送。纪检监察室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工作领导小组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严格责任追究,该处理的处理,该移交的移交,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确保实现集中整治预期目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卫计委整治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总体情况报送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