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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医院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服务商的遴选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6-07-07 访问量:8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我院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现需对院区范围内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并对院区范围综合楼、住院楼、教学楼等附属用房内外堵塞的主排污管道进行疏通作业,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家服务商承接本项目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二、服务内容

(1)将我院区域内地下化粪池(100m?5个,300m?1个)进行清掏。100m?每季度进行定期清掏,300m?一年清掏两次(春、秋季节)。

(2)上述房屋楼内外主管道,直至污水站管道由乙方全权负责,不限定次数,随时进行疏通。

(3)公共区域卫生间分支管道定期清洗、疏通,确保管道壁无尿碱结垢。

三、参选资格要求

(一)法定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商需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 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安全承诺书。

(二)专业能力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装备等):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2.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业绩;

三、服务方案及报价(含税费);

五、评审方式

由医院代表组成评审组,满足参选资格要求情况下采用低价评分法,同等条件下本地化服务能力强者优先。

六、费用及支付

(一)服务费用控制价48000元,服务周期两年;

(二)支付方式:每季度进行支付。

七、时间安排

材料递交截止:2026年7月9日18:00前

评审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

报告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总务科:石磊

电话:15147830900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

 

 

巴彦淖尔市医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