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急救热线 0478-8780120 0478-82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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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 (可乘坐7路车、2路车到 巴彦淖尔市医院下车)
一、护士长负责重症医学科物品的全面管理,定期检查。
二、设专人负责物品、被服的请领、保管工作。
三、重症医学科所有仪器、设备、被服须建立明确账目,登记《固定资产账本》,并定位放置,定期清点,保证账物相符。
四、所有仪器、设备应定期联系相关人员检修,计量设备定期校准,保持良好状态。
五、请领物品,要计划,做到精打细算,物尽其用。请领物品时须按照各部门要求填写申请单(或写出申请报告)交相关部门。 六、正常消耗性器材、物品应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请领。
七、设备器材需要报废时,应有修理部门的技术鉴定、签字,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八、相关科室借用一般物品时,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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