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患者服务 > 医保之窗

急救热线 0478-8780120 0478-8281111

   00:00-24:00

医院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 (可乘坐7路车、2路车到 巴彦淖尔市医院下车)

医保惠民政策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13      访问量:4240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空间

为了方便患者,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我院就医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巴彦淖尔市医院开展各类医保报销“一站式”服务的惠民便民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城乡居民住院患者报销“一站式”服务  

(一)城乡居民精准扶贫

建档立卡的城乡贫困居民,起伏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其它属于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族部门按相关政策予以救助。

(二)农牧民孕产妇补助

凡在我院生宝宝的农牧民孕产妇,均可享受政府400元补贴(无医保的农牧民产妇也可享受)。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产妇身份证、宝宝出生证、出院发票,到住院处医保窗口办理。

(三)设立意外伤害商保结算窗口

(四)老年人、特殊人群、孕妇、军人办理住院绿色通道

(五)肿瘤靶向用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补充保险支付报销“一站式”服务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为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获得慈善机构赠药前的靶向药物费用,慢性髓性(粒细胞)白血病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特殊药品)治疗费用参保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0%,大病补充保险支付40%;其余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费用,参保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5%,大病补充保险支付35%。经批准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在上述报销比例中两项基金各降低2.5%后进行报销。(六)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惠民政策 

在我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持医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办理的《扶贫手册》,入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贫困患者在住院期间管床医师无需催缴住院费用,出院结算时交清自付部分即可。

(七)特殊疾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民政医疗救助支付报销“一站式”服务

1.终末期肾病

(1)限额报销: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在二级医院治疗每月自付100元,在三级医院每月自付150元,血液透析每周每人3次,腹膜透析每日透析液4袋,每月限额付费标准为5000元(不含自付部分),未达到5000元的按照实际次数进行报销。医疗费用的限额标准内医保报销80%,属于民政医疗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医疗救助20%。超出限额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2)对不按限额报销方式治疗的,其费用按75%进行报销。

列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的病种包括:终末期肾病、布鲁氏杆菌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重型精神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和耐药肺结核)。

二、职工医保住院患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大病补偿、公务员补贴报销“一站式”服务

三、门诊医保患者办理医保转院、肿瘤靶向用药、特殊疾病审核审批、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缴费“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