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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评估的方法采用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加用GCS评分系统。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取评价时间窗在24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3、24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4、有关病情评估的相关检查由接诊医师完成。
5、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48小时内完成评分。
6、所有转出我科或出院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表专人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