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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失信行为人处理的决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5-06-11 访问量:9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各科室:

经查,我院职工张莉彬、关丽荣、邓荣华发表的论文“居家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应用”系科研不端行为之抄袭他处发表的论文而形成,根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发监〔2022〕221号)文件,经2025年6月4日院党委会议和2025年5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三位作者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第一作者张莉彬的处理:

(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

(四)两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五)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等并追回奖金;

(六)两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等资格;

(七)取消参加各类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参会资格两年;

(八)两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九)两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

(十)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十一)在其党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对第二作者关丽荣、第三作者邓荣华的处理:

(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整改两年;

(四)在其党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巴彦淖尔市医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