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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医院固定资产出租项目
拍卖服务供应商遴选文件
巴彦淖尔市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部分固定资产出租项目公开遴选拍卖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医院固定资产出租项目拍卖服务供应商遴选
2.采购内容:对医院5项固定资产进行线下公开招租拍卖,确定承租人及成交租金,并协助完成租赁合同签订等相关服务。
3.出租资产明细及年租金招租底价(评估价值即为年净租金底价,不含水、电、物业等附加费用,附加费按政府定价由承租方据实结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服务要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 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医院门诊四楼总务科办公室(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
3.联 系 人:石磊
4.联系电话:15147830900
5.递交方式:密封送达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佣金比例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2.综合评分;3.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综合评分(70分)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以报价低者优先。
1.根据医院提供的资产清单及评估底价,依法组织公开拍卖活动。
2.编制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协议、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草案等文件。
3.在指定媒体(如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医院官网等)发布拍卖信息。
4.接受竞买人咨询、组织现场展示(如需)。
5.按照拍卖法规定组织竞价,确定买受人及成交租金。
6.拍卖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协助医院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
7.配合医院完成国有资产出租备案相关手续。
1.拍卖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拍卖底价不得低于医院提供的评估底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成交年租金缴纳租金,附加费用(水、电、物业等)据实结算。
4.拍卖佣金由供应商按报价方案向买受人收取,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5.供应商应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