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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医院楼体外围硬化下沉修缮项目 鉴定及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6-08-12 访问量:26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我院现对“楼体外围硬化下沉修缮项目”的鉴定及设计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在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楼体外围硬化下沉修缮项目鉴定及设计服务

(二)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

(三)项目背景:我院门诊医技楼及住院楼体外围硬化地面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沉现象,局部区域存在开裂、积水等问题,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及人员通行安全,亟须对下沉部位进行专业鉴定并出具修缮设计方案。

(四)服务内容:

本项目分为鉴定和设计两个阶段,供应商须同时承担以下两项咨询服务:

1. 子项目一(鉴定服务) :对门诊医技楼体外围硬化下沉区域、住院楼楼体外围硬化下沉区域进行现场勘察、检测与鉴定。鉴定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硬化地面下沉范围、深度及程度的测量与记录;下沉是否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评估;下沉原因分析(如回填土不密实、排水不畅、管线渗漏等);鉴定结论应明确下沉部位是否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若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使用安全风险(如地面不平导致绊倒、积水导致滑倒、雨水倒灌等),应详细列明风险类型及等级。鉴定工作应依据《既有建筑地基可靠性鉴定标准》(JGJ/T404-2018)、《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等相关规范执行。

2. 子项目二(设计服务) :根据鉴定结论,编制门诊医技楼体外围硬化下沉修缮、住院楼楼体外围硬化下沉修缮项目的修缮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包括:修缮设计说明(含设计依据、修缮范围、修缮原则等);硬化地面拆除与恢复方案;回填土夯实及基层处理方案;排水系统改造方案(含地面坡度设计、排水沟或雨水口设置等);与主体结构衔接部位的防沉降处理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平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要求,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等相关规范标准。

(五)服务期:

1. 子项目一(鉴定服务):合同签订且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 15个工作日内 提交鉴定报告;

2. 子项目二(设计服务):鉴定报告经甲方确认后 15个

作日内 提交修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成果文件。

3. 供应商须在各自服务期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最终成果文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详见服务内容。

(二)鉴定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对下沉区域进行全面的现场勘察与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1.下沉范围、深度及程度的测量;

2.地下管线及排水设施完好性检查;

3.周边主体结构基础及墙体状况检查。

4.鉴定结论应明确:

(1)下沉部位是否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2)若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应列明存在的使用安全风险(如地面不平整导致人员绊倒、积水导致湿滑、雨水倒灌室内等);

(3)下沉原因分析。

鉴定报告应依据《既有建筑地基可靠性鉴定标准》(JGJ/T404-2018)等相关规范编制。

(三)设计服务要求

设计方案应针对鉴定结论提出的问题逐一提出修缮措施,确保修缮后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安全耐用。

设计文件应包含:

1. 修缮设计说明;

2. 施工图(含平面布置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

3. 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参数;

4. 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

5. 设计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等相关标准。

(四)鉴定及设计服务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至少1名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负责鉴定工作;

至少1名具备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职称,负责设计工作。

(五)成果资料提交要求

子项目一(鉴定服务):出具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鉴定报告,一式肆份(含电子版),报告内容应包括鉴定依据、检测数据、分析过程、鉴定结论及建议。

子项目二(设计服务):出具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修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成果文件(含电子版),一式肆份。

(六)服务承诺

成交供应商及其派出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在服务过程中,须对本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获悉的工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鉴定及设计成果文件应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 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函中分别列明两个子项目的报价金额,并计算合计总价。总报价须包含:人员工资、交通、住宿、办公、检测工具、影像记录设备、报告编制、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额外费用。

(三)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不少于60天。

(四)付款方式:

子项目一(鉴定服务)成果文件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有关税务规定的发票,30天内支付鉴定服务费的100%;子项目二(设计服务)成果文件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有关税务规定的发票,30天内支付设计服务费的1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设计等相关业务。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派驻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五、评审方法

最低价中标法

在满足本询价函所有实质性要求(资格、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抽签确定。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须密封装订,内容应包括: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服务承诺书(成交供应商及其派出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在服务过程中,须对本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获悉的工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鉴定及设计成果文件应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报价函.docx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密封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巴彦淖尔市医院总务科。

联 系 人:石磊

联系电话:15147830900

八、其他说明

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询价函的全部内容。除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提出的澄清要求外,报价文件应被视为对本询价函所有实质性条款的响应。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巴彦淖尔市医院所有。